十字架的永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到了年終的時候,我們都有年終感恩,也同時為來年重新立志和定下新的目標。來年教會的其中一項計劃,是鼓勵我們每位信徒,「答應耶穌」作一個新年立志。提到答應,那當然是有「承諾」的意思,「承諾」在這個年代好像已經很老套。根據政府統計處今年發佈的資料,從1991年到2016年的離婚數目,由每年6,295宗增至17,196宗,升幅達3倍(https://www.statistics.gov.hk/pub/B71801FB2018XXXXB0100.pdf),城市離婚率有這樣的現象,實在是不健康。

當作為一個建立家庭「合約」的基礎都變得脆弱,這或多或少都反映了,人與人對彼此之間的信任和對承諾的委身,正受到嚴重的影響。「約」是基督信仰的基礎,是神與人立約。從舊約到新約,都訴說著,我們的神,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神。衪不單是守約,而且是施慈愛的神。說一個非常簡單的比喻,就是婚約時所說的誓言:「從今以後無論任何環境順逆,都以至誠、以完全的愛愛你,安慰你、保護你,同甘共苦,此生此世,永不分離。」這種一生之久、超越環境的守約觀念,即使在今天的流行愛情劇集中,仍是叫好又叫座,叫觀眾們嚮往和憧憬的劇情。

可是,是什麼令人難以持守這份約?以至於覺得這份忠誠守約的觀念,只是「理想主義」或者「電視劇才有」?或許這就是因為人是有限的,世上沒有完全人。任何關係都是雙方面的,從地上的法律角度去理解,只要一方背約,約就已經很大可能宣佈失效。凡經歷過這種「脆弱」的約的人,總不免受到傷害或受虧損。即便是樓宇買賣契約失效,總有一方需要損失賠償。至於經歷過婚姻上違約的,相信無論那一方,都會經驗難以形容的傷害。

舊約經常記載以色列人對神背約,神藉眾先知向以色列人訴說著祂的慈愛與審判,都是向人說明,祂是那位守約施慈愛的神;而祂與人守約的這份應許,在新約中,已經藉耶穌基督成全了。當我們憧憬美麗永恆的愛情故事,其實神從起初開始,已經向我們發出邀請,邀請我們與祂一同編寫這真正永恆愛情故事的約。神又藉著基督真實地為我們釘在十架上,以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成就了救恩,使我們藉著祂,得以與神和好,與神重修這份永恆的約。願我們的立志,不單是信主的那一刻,更是我們時刻與神同行的志願,正如婚姻不只於在婚禮上宣讀誓辭的那一刻,更是婚禮過後,步進婚姻以後每天努力經營的生活點滴。

今天,因著社會文化、生活環境的影響,或許我們都很容易輕看我們所作出的「承諾」。當我們在艱難和軟弱中,難以持守這約時,請不要忘記,「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在我們回應之先,是基督耶穌已為你和我履行了這約,為你和我釘在十字架上,願我們對這份「承諾」有更多的思想,幫助我們在來年開始,想想自己「答應耶穌」什麼,該怎樣回應這份愛的永約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