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呼求主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創二十五21)

大家有沒有試過為一些事情祈禱,上帝很久也不回應,於是產生一些疑問,第一個想法:究竟是不是我的祈禱不合神的心意?所以我應該順服上帝,不要堅持下去。第二個想法:我要繼續祈禱堅持下去,深信只是上帝安排的時候未到,最終上帝都一定會回應我的祈禱。

就讓我們嘗試從創世記二十五19-26所記載的一段事蹟,思考故事人物禱告的態度,看看能否幫助大家解開心中的一些疑團。這裡記載,以撒四十歲時與利百加結婚,但婚後一直未能生孩子,一年復一年,年紀越來越大,以撒看見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禱。我們不知道以撒結婚多久才開始為妻子祈禱,但可以想像,四十歲結婚,到四十五歲都未有孩子,應該都開始為這事祈禱,到雙生兒子出生的時候,以撒經已六十歲了。換言之,聖經裡記載以撒向耶和華祈求,到耶和華應允,應該有一段相當長的日子。筆者想像,如果一個四十歲的人結婚五年,為生孩子祈禱,祈禱十年都無所出,那時已經五十五歲,可能會接受現實,未必再堅持下去。但為何以撒並沒有放棄,仍堅持祈禱,直到他五十九歲時妻子懷孕呢?筆者相信當中有兩個合理原因:第一、他認為求上帝賜下兒子,並沒有違背上帝的心意;第二、他深信上帝向他父親亞伯拉罕的應許,要透過應許所生的以撒的後裔成為大國(創世記十七12),以撒就這樣深信不移地堅持到底向上帝呼求,上帝就應允了他的禱告。

原來,當我們檢視過我們的祈禱並沒有違背上帝的心意,就可以不灰心地堅持禱告。筆者有一個信念:在沒有違背上帝心意的原則下,只要我們認真、恆心地祈禱,上帝必定會處理我們的祈禱(筆者用個比喻形容:上帝必定會為我們呼求的事情開檔案處理),只是上帝如何回應,有祂自己的主權,但最終的結果,一定會比我們所祈求的產生更好的結果。

經文記載利百加懷孕後,她並不是一帆風順,經文說:「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着呢?』」(創二十五22上) 當利百加遇上這件令她不想活下去的事時,並不是走去尋死或墮胎,而是「她就去求問耶和華。」(創二十五22下)就是因為她這樣的求問,上帝就告訴她關於腹中兩個兒子未來所發生的事情。這個痛苦經歷、求問與上帝的回答,必定令他們一家印象十分深刻。因此,若我們依照上帝的心意生活,卻仍遇上逆境,就不要埋怨上帝為何帶我們走一條艱難的路,而是求問上帝,祂的帶領有甚麼意思;並且相信靠着上帝克服困難後,必定可以榮耀上帝的名。

筆者的妻子在2010年向上帝呼求,讓她可以更深經歷上帝和榮耀上帝,結果當2011年1月確診患上血癌,她深信這個經歷可以榮耀上帝,就以喜樂的心面對。上帝讓她活到現在,恰巧10月23日這天就是她的生日,過去接近十年時間,既有困難卻又藉着以喜樂的心面對病患而激勵了不少的人,這個經歷就成為榮耀上帝的機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