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心樂意的奉獻

8月中參加了崇拜事奉人員激勵會,陳康牧師對崇拜中各項事奉人員的崗位及應有的事奉態度作了解釋及有力的提醒;參與者均表示有所得著及反省。事奉與奉獻有密切的關係,相信每一位兄姊期望將最好的奉獻給神,那麼你是如何看奉獻呢?當提及奉獻時,有人即時想到的就是金錢上的奉獻。有一次在街上等車,聽到鄰近的人說:「返教會要交入會費?我不去啦!」 細聽下,才發現他們是說奉獻的事情。新朋友對於崇拜中的禮儀如:祈禱、奉獻、獻詩、呼召等,會引起一些誤解。一般帶領崇拜者,會用得體而婉轉的言語,使人奉獻或不奉獻都有被尊重的感覺。元浸在奉獻時間會提醒會眾,「奉獻乃回應神的愛,凡經歷神愛者歡迎參與」。聖經說︰因為捐得樂意的人都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就崇拜的神學而言,神是萬有的主。我們所有的都是從上帝而來的,我們把從祂而來的奉獻給祂是理所當然(代上廿九14);凡到神面前來的人要帶著禮物,不可空手而來(申十六16)。在舊約中,初次提及十一奉獻是亞伯蘭(創十四20),其後耶和華更吩咐以色列民,要獻上十分之一(利廿七30)。除了十一奉獻外,還有五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更有不同的節期,均是要以色列民獻上祭牲。將這些加起來,足已超過了十分之一。

有人說我已獻當納的十分之一,還需要作其他的奉獻嗎?在新約教會,奉獻除了是金錢的十分一外,更是指向敬拜者獻上自己聖潔的生命「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是應該及自然的事奉(羅十二1)。人將自己帶到神面前,又用奉獻禮物的行動來象徵他奉獻的心志和態度,或因此而被提醒和鼓勵必須奉獻自己生命給神,如祭牲一樣全然的獻上。不論奉獻金錢、自己的才幹或恩賜,神所要的是按各人自己的力量獻上(申十六17),所要的是甘心樂意的奉獻態度。2015年理事選舉已於上星期開始,今年有6位執事及14位候選理事們,他們經過祈禱、思考,回應神給他們的呼召,甘心樂意的奉獻自己的恩賜、時間,為神的家擺上。當人甘心樂意事奉主,會發出不住的讚美,這是神所喜悅的。

詩歌:當樂意事奉主(世396),其中的歌詞裡唱頌:
「樂意事奉主,歌唱進祂的院,
向造物主宰,虔誠獻詩篇;
大哉主恩典,祂名稱為奇妙,
樂意事奉主,傳主愛豐饒。」

今天你樂意事奉主嗎?你如何看奉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