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的福音

近日新聞出現兩宗駭人的報導:一位國內山西臨汾六歲男童小斌斌慘被歹徒挖去雙眼案,案中疑犯為早前投井自殺身亡的小斌斌伯娘。因經當局DNA的檢驗下,在她的衣服上多處驗出小斌斌的血漬。

另一項報導,是早前美國德州一位男子,被揭發非法禁錮三名少女長達十年之久。其間這三名少女遭受被性侵犯及?姦,其中一名女子更為他誕下嬰孩。事件被揭發後,他被判終身監禁。近日新聞報導他被獄警發現在獄中上吊自殺身亡。

當我聽聞這兩宗報導時,心裡感到難過和憤怨,因疑兇竟然是親屬,而手段是如此的恐怖!腦海中頓時想到《羅馬書》三章10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聖經又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 犯罪的兇徒,很可能因為事件被傳媒廣泛報導後,他們要面對和承受極大壓力,也許因為受不住良心自責而選擇自盡。這使我想起猶大出買主耶穌之後,主給他悔改的機會,可惜,他最終同樣選擇以自殺的方式來面對他的過犯。正如耶穌說:「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然而,主耶穌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人既不能憑良知自救,惟有需要悔改接受福音,皆因慈愛的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感謝神,「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我們又怎樣去回應這位如此愛我們的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