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經的小小領悟

近日栽培課程剛好教導「羅馬書」,再一次細讀「因信稱義」的真理,再一次重溫主耶穌救恩的浩大和無可替代,世人皆罪人,沒有任何一人能因自己的善行而得救,反而蒙神恩典得著聖靈內住的人,會更能敏銳地覺察到自己真是罪人,天天被各種言語行為、心思意念上的罪所牽引──特別是人心內細微的罪,自己所作所為的出發點真是在神聖潔的光中都可蒙悅納的呢?還是叫自己羞慚未能得神喜悅的呢?真如我們廣東俗語所說:「自己知自己事」,怎能不在神面前日日自我檢察,天天悔改。

今次再讀羅馬書,特別留意到14和15章,論到有信主的弟兄姊妹,為吃甚麼食物、是否守節期(守摩西律法而有的食物禁戒與節期)而意見相左。按保羅在羅馬書中的教導,吃與不吃某些食物、守與不守某些典章律例中的節期,都不是救恩真理和重點,更不會因吃喝與守節,能叫人得救。那些生來是猶太人,因聖靈光照而信了主耶穌的,他們在信主後希望繼續守著祖宗的律法去吃喝與守節,只要他們明白這些作為與得救無關,在保羅看來是可以的,而他們必須知道,不能把自己的意思和習慣強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因為吃不吃與守不守,本與救恩無關;同樣,不在律法以下的信徒(意謂外邦信徒)也不要強迫那些希望繼續按摩西律法而禁戒食物及守舊約節期的猶太基督徒改變習慣,因為同樣地,吃不吃與守不守,亦與救恩無關。基督徒當學效基督的榜樣,願意俯就卑微,體恤信心軟弱的,惟有彼此相愛,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愛就完全了律法。若雙方都是為愛主、敬畏神而作事和生活,並且也不背逆神的真理與教導,也沒有勉強別人跟從自己的一套,在保羅看來,就問題不大,正如聖經上所說:「…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神是靈,所以敬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祂。」(約四24)保羅在羅馬書中的勸勉是,信心強的,應擔當接納信心軟弱的,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十四1),因主耶穌既已使他(那信心軟弱卻仍守節吃喝的人)得救,我們就不要以自己的論斷去絆倒他,反要接納他,任何人為主吃、或為主不吃,為主守、或為主不守,自有主去判定審斷;需要自我審查檢視的,反而是自己是否屬於「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十四7-8),這才是我們生命中需要作的最大追求和認同,其他的,反倒是次要了。

屬基督的人,唯一要堅心對付和拒絕的,是罪,唯有罪和撒旦是我們的仇敵!但願教會裡我們只有清潔無偽、基督的愛和合一。這不是高調,乃是主耶穌的真理能成就在我們身上的,因為我們原就是主耶穌的手所作的工──不是我們自己能,而是我們信主能成就這本來不可能在我們身上得成的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