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我、你、他

聖經雅各書有以下的教導:

「1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2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3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4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8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9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10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昔日的信徒看見衣著光鮮,稍有財氣的人進入會堂時,就立即安排一個上好的位置給對方,然而看見一個人衣著骯髒,則只給予企位或是請對方坐在腳凳下邊。雅各教訓這些信徒,不要以外貌去評價一個人,並且作出不公平的對待。反而要學習愛人如己。雅各說出更重的說話是: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今日我們回想一下,你是不是一個看外貌而對別人作出不公平對待的信徒呢?今日進入教會的可能是窮人,這些人對你都可能不大影響,因為他們畢竟並不至於滿身臭味或是衣衫不整。進入教會的,可能是吸毒者,這對你都可能不大影響,因為他們不會公然在你面前吸毒。進入教會的,可能是有心靈或精神健康的需要,這對你仍然可能不大影響,因為你可以不去主動關心他們,視他們是旁人一樣。但是當進入教會的是一群看似難以自控、吵吵鬧鬧、跑跑跳跳,對你不瞅不睬,完全無視你的特殊兒童呢?你可能還可以包容,因為他們有屬於他們的崇拜和團契,與你可以毫不相干。

根據香港教育局通告(12/2015)指出,特殊教育需要包括:1

  1. 特別學習困難  
  2. 智力障礙  
  3. 自閉症
  4. 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
  5. 肢體殘障
  6. 視力缺損
  7. 聽力缺損
  8. 說話及言語缺損

上述指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士,他們是會長大的,會從兒童變為少年、青年、成人。在他們的成長過程,非常需要大家的陪伴和同行。但陪伴和同行以先,是愛的接納。他們在社會上有他們需要學習的課題,不論是肢體上、說話上、社交上等的訓練。那麼,在教會裡、在信仰中,我們又能否給予他們機會,讓他們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讓他們能夠在教會裡認識神,與大家一樣,能夠因著信,得著神兒女的名份?

如果您有心志服侍特殊學習需要的群體(兒童或青少年),歡迎與兒童部文燕姑娘聯絡。

願主感動您!!阿們!


1 https://applications.edb.gov.hk/circular/upload/edbc/edbc15012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