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十塊錢與我何干?

按照教會年曆,今年三月初開始進入「預苦期」(或稱「大齋期」)。「預苦期」為復活節前的四十天(不包括主日)。信徒可趁這悠長的節期,思念基督受苦的意義,學習跟隨祂的腳蹤。小僕亦趁著這「預苦期」,與大家思想一段經文,是關於那出賣耶穌的門徒猶大後悔自盡的事。

馬太福音廿七1〜10記載,當猶大看見耶穌被定罪就後悔,把賣耶穌所得的三十塊錢丟在聖殿裡,然後吊頸自盡。祭司長因那三十塊錢是不潔淨的「血價」,不可放在聖殿的庫房裡,於是把這些錢買下窰戶的一塊田,用來埋葬那些不潔的外鄉人。三十塊錢是古代一個奴僕的身價,與窰戶的田地同樣不值錢,因為窰戶常用田地的泥土來做陶器,剩下來的都不是好土,只用來放置那些被丟棄的器皿。

這三十塊錢是祭司長等宗教領袖付給猶大,作為他交出耶穌的費用(太廿六14〜16)。經文指出,這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太廿七9),亦即雙方為耶穌所定的身價。祭司長身為猶太人的屬靈領袖,其職責是教導上帝的百姓遵行祂的律例(利十11),領導他們跟從上帝,明白祂的旨意。很諷刺地,當上帝按照祂的旨意,差祂兒子到世上,成就了祂對百姓列祖的應許,祭司長不但看不出上帝的作為,竟然還千方百計要把耶穌殺死!經文指出,這是因為嫉妒――就連一個外邦的官員都看得出(太廿七18)。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因為耶穌對民眾的影響力大,感到自己的權勢受威脅,就要設法除滅祂。在他們心目中,權勢、地位比甚麼都重要。上帝兒子在他們眼中,與一個奴僕無異!

當我們看到這些負面的人物時,可有反思耶穌在自己心目中的「價值」?上述那些都是不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人,但我們卻已接受了耶穌的救恩,是上帝用祂兒子的寶血重價買來的。撫心自問,我們生命中,耶穌的位置在哪裡?是否只在有需要時才求祂幫助?或是只想領受祂的福氣,平日的生活卻與祂沒甚麼相干?我們稱祂為主,是我們服侍祂,還是只想祂服侍自己?佔據著我們生命中最重要位置的又是甚麼?我們與這些權慾薰心的猶太宗教領袖的分別到底有多大?

猶大跟從了耶穌三年作門徒,卻收受了那僅值奴隸之身、窰戶之地的三十塊錢,送了夫子的命,最後因愧疚而自盡。這與我們有甚麼相干呢?馬太福音廿七9〜10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窰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這與撒迦利亞書十一4〜14的典故有關 。那裡的三十塊錢是以色列人給先知撒迦利亞作牧者的工價。昔日以色列人輕看牧職的價值,就如猶大輕看牧養他的夫子耶穌那樣。

身為教牧,也要反思自己是否尊重上帝所交託的職分。瘦弱的,有沒有養壯?有病的,有沒有醫治?受傷的,有沒有纏裹?被逐的,有沒有領回;失喪的,有沒有尋找?(結卅四4)當以西結先知的話響在心頭時,只得求主「賜我智慧,賜我勇氣,方不辜負人和祢。」 也求主差派更多忠心的僕人去牧養祂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