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10章21節)
每年十月尾,商界舉辦不同的萬勝節活動,有些學校也舉行萬勝節化裝晚會,由於這稱為西方鬼節,所以有些人扮鬼扮馬,化裝成骷髏骨或殭屍等樣子,可能有些人會感到不安。
這令筆者想起上述經文:「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林前十21)這段經文源於哥林多前書八至十章,保羅帶領大家明白,生活在拜偶像世界社會裡的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拜過偶像的肉食,如果凡祭過偶像的食物都不可吃,就除非離世方可。但如果凡物都吃,在某些情況下又會與我們的信仰有牴觸。因此保羅在這幾章經文裡,分為幾個情況教導基督徒如何面對這些生活問題。
筆者嘗試按經文的教導,簡單地歸納為六個情況:
第一、「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從這個角度看,凡物都是神的創造,不論是否祭過偶像,都沒有本質上的改變,理論上可以安心食用。
第二、「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林前八7)若食用的人覺得良心不安,就不要吃,假如勉強吃了,因為不是出於信心,會引致不安,故此不應吃。
第三、「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林前十20)簡單來說,在祭祀偶像的儀式中或儀式後的飯局,表面上只是大家歡聚吃一餐,但實際上這餐是儀式的一部分,參與這個飯局就等於參與了祭祀儀式,這是保羅明言禁止的事。保羅將這飯局比喻為我們在崇拜裡的主餐,都是崇拜儀式的一部分。
第四、「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林前十25)這是一項付款交易,不論先前有沒有祭過偶像,購買後也不受任何影響。
第五、「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林前十27)接受朋友邀約參與飯局,就安心食用,不用掛心。
第六、「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林前十28)這是最難預計的情況,因為你已應邀出席飯局,忽然賓客中有人見你是基督徒,卻吃祭偶像之食物而感到不安,你就為了提出疑惑的朋友而放棄吃用,免得「被人毀謗」(林前十30)。
感謝神對是否吃祭偶像的食物作出清晰的教導,我們就按着聖經的原則來判斷,在甚麼時候,做甚麼適當的事情,終極的目標就是讓我們可以見證神和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