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在黑暗裡

歷史上,曾有不少政治人物或位高權重的名人(甚至前任曾特首),都因為捲入金錢問題或挪用公帑,最後落得身敗名裂,甚至身陷囹圄。

這令我想起大衛王,位高權重的他犯了兩項極大的錯失:姦淫與殺人。兩項都是十誡明明禁止的。大衛的罪,不止於貪心,更害己傷人,按罪行的嚴重性來說,不比掃羅王貪戀當滅之物輕。令我大惑不解的,為何稱大衛仍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使徒行傳13:22)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祢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祢的聖靈。」(詩篇51:11)是大衛著名的懺悔詩的感言。認罪後的大衛像一個與母親關係緊密,靠緊母親胸懷的嬰孩。事實上,大衛一直看重與神的關係,人生順逆都矢志不移的跟隨神、對準神。打從大衛出道起,與非利士人哥利亞決戰的說話已可見一斑;他面臨大敵,昂首挺胸的依靠神,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撒母耳記上17:45)及後被掃羅追殺,多次有下手殺掃羅的機會,大衛都選擇一心一意敬畏神,不親手殺死神所膏立的人。到了老年,大衛單單渴想為神建造聖殿,讓神得榮耀、得尊崇。

大衛的一生,高低起跌,有剛強、有軟弱,有風光的高峰,有漆黑的幽谷,但惟一一點貫徹始終的,就是他一直仰望神,跟隨神,堅定不移。大衛之所以能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我相信與他時時選擇對準神的態度有關。

近來一位弟兄跟我分享他的軟弱,他說:「我發覺我提不起勁寫得救見證,因為我不但覺得自己沒有值得自豪的優點,而且更覺自己是一個罪人,『躁底』(脾氣壞),間中會因衝動說髒話及謊話,失見證,傷透天父爸爸的心。」當我聽到他說恐怕「傷透天父爸爸的心」時,我就想起這豈不是大衛一生對神的心懷態度嗎?當你明白合神心意,不是在乎你是否曾犯罪或作了負面事情,而是在於你有沒有一心扣緊神,一心跟從神的心態,並回轉歸向神。既是這樣,你還會耿耿於懷,一蹶不振嗎?大衛不願傷透神的心,犯罪後立即認罪悔改,結果經歷神的慈愛與饒恕。犯大罪的大衛竟然成了主耶穌的先祖,他和拔示巴的名字都在主的家譜出現。(馬太福音1:6)

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篇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