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財富所傷

最近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在9月10日一致裁決華人教會基督之家第四家(Home of Christ 4 Christian Church)的常如武長老,於2004年至2016年期間四項電匯欺詐、洗錢等罪名成立,每項罪名面臨長達20年監禁、每項罰款金額高達25萬元,或洗錢金額兩倍刑罰。這位長老被控多次挪用教會資金合共達750萬美元,這金額對於個人來說是天文數字,一生也未必用得完。而其中一位被騙取巨額奉獻的受害者,是台灣宏達電(HTC)董事長王雪紅。她的丈夫在此教會成長,兩夫婦亦於此教會中舉行婚禮,因此十分信任教會中的常長老,也對教會的事工和發展十分支持。可惜的是,常長老面對如此豐厚的金錢誘惑,竟利用這信任和巧妙的安排騙取人的愛心和神的財物。

正如聖經所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9-10)

舊約傳道書五章8-17節也刻劃出人對錢財的無知和錯誤觀念……

8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9 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
10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11 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甚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
12 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13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貲財,反害自己。
14 因遭遇禍患,這些貲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裏也一無所有。
15 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16 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甚麼益處呢?
17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歸納傳道書的經文對金錢有五點反思:

1/ 權力金錢使人腐敗(8-9節)
有一句話說:「你不知道一個人的本性,直到你將權力放在他們心裏;你不知一個人本性如何,直到你將金錢擺在他們的手中。」

2/ 錢財不能使人滿足(10-11節)
世上最富有的人就是知足的人。你曾為你現在所擁有的而感恩,還是仍然常常覺得不足夠?

3/ 越為錢財積存反害自己(12-13節)
上世紀三十年代之前,西方國家研究犯罪的行為。當時認為貧窮是犯罪主因,人因貧窮才帶來很多罪案。但隨著社會逐漸富裕,犯罪率並沒有大幅下降,反而從商業罪案的個案中可見不少犯案者無論在社會地位、學歷、職業上都是社會的上層,並不貧窮。越有錢的人可能越想得到更多,終歸害了自己。

4/ 錢財不會給人安全感(14節)
有些事情金錢能幫助我們解決,但正如有人說:「金錢可以買到婚姻,但買不到愛情;金錢可以買到藥物,但買不到健康;金錢可以買到學歷,卻買不到知識」。可見,錢財也買不到真正的安全感。

5/ 錢財不能帶進永恆(15-17節)
曾有一個商人將100萬美元奉獻給宣教,後來因著經濟的蕭條,他失去了幾百萬美金。他說:「牧師,原來我最好的投資就是將我的100萬放在宣教。」所以當我們在生時,就要成為好管家,用智慧去運用金錢。

所以,主耶穌也提醒跟隨祂的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但願我們也以主自己為首,凡事讓主成為生命中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