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當滅之物」的誤解(下)

(上回提及小美姊妹(化名)擔心家中有些拜偶像之物未丟掉,連忙在家中翻箱倒櫃尋找,結果也找不到那件物件。她心中不安,因聽說這些物件會被邪靈依附,具有咒詛的影響力。我上回以舊約中約櫃的例子作解說,神使用約櫃作教導子民之用,物件本物並無祝福或咒詛的能力。)

喜歡提問的小美又追問說:「約書亞記7章又如何解說呢?當中提及亞干的當滅之物,不是說物件本物帶有邪惡之超能力,所以要除滅它們嗎?」被小美的靈活腦筋嚇了一跳,我稍定心神,再回答說:「小美的記憶力不錯!但聖經沒有說過當滅之物帶有邪惡的咒詛力,所以要被消滅。艾城一役的初敗,是在於阿干犯罪偷竊了當滅之物,更嚴重的是違背了神的命令,不尊重神的主權,結果,他一人連累全民。這當滅之物是示拿衣服,可能是拜偶像的衣飾,價值不菲。聖經沒有指出這些衣飾具有邪惡之咒詛能力。這些物件要被毀滅的原因不是它們具有咒詛的能力,而是因為出於神的命令,故必須被除滅。若這示拿衣服真是用於敬拜偶像時穿戴的衣飾,神是明明禁止人交鬼的,信徒不可存有交鬼之物,但祂卻不禁止觸摸,甚至進食祭偶像之肉。這樣,你明白這『當滅之物』的含意嗎?」1

小美聽後雙眼發亮,點頭示意說:「我明白了,即是,如果家中有一些拜過偶像之物,當然要立即憑信心丟掉,原因是要防止自己被引誘再去拜偶像得罪神,而物件本身是沒有超自然力量的啊!」我回應說:「小美,你說得很對!真叻女!話說回頭,那肢體說『感應』到你家中有『當滅之物』,我不明白她為何會有此感覺,就算有也是未能證實,這是不得而知的。但若你家中真的還存有一些連自己也忘記了收藏在哪兒的祭過偶像之物,也不用提心吊膽,它只不過是物件而矣。若找到它,丟掉便是;若盡了力都找不到,也不用終日膽戰心驚,失去屬天的平安。因為只要小美願意一生跟隨主、順服主、對付罪、追求聖潔,神必與你同在。因為主耶穌在我們的心中,祂比在世界上的更大。」

小美放下心頭大石,一邊宣告說:「我願意一生跟隨主!這些拜過偶像的物件,與我何干!我是屬於主的!」然後,一邊大聲啍著詩歌【祢是王】,唱道:「神祢極偉大,萬有都歸祢,主宰一切,祢是王…」

我看小美踏著輕鬆腳步離去的背影,心中禱告:「願主保守教會兄姊,在主裡得著屬靈上的釋放與自由,不受『泛邪靈主義』影響,常覺鬼影幢幢,失去平安!」

「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各書4:7-8)


1 廖炳堂:〈從神學角度評析柯瑞福的內在醫治觀〉,《建道學刊》31(2009):71-72

廖炳堂:〈從神學角度評析柯瑞福的內在醫治觀〉,《建道學刊》31(2009):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