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代相傳的咒詛觀「全然」合乎聖經嗎?

快將結婚的小美憂心忡忡的找牧師傾談,說:「牧師,我的父母及祖父母都婚姻離異,他們都有拜偶像及「上契」的背景。有位肢體知道我家族的婚姻史,便說我的家族受到邪靈咒詛,以致下一代的婚姻受到咒詛。那肢體更斷言我與未婚夫也會離婚收場。他勸我要快快接受深度的禱告釋放服侍,斬斷這代代相傳的咒詛。牧師,我的婚姻會受家族的咒詛影響嗎?我感到很恐懼,我該如何是好?」

牧師聽罷感到十分錯愕及看見小美的恐懼,說:「小美,首先,你家族的婚姻史是否受到『代代相傳的咒詛』影響還需要多方的驗證。可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的婚姻是人的責任。因此,人應當為自己的婚姻負責,向配偶付出愛,學習婚姻『保鮮法』,不可將婚姻的責任推卻在上一代或什麼咒詛之上。神為人類設立了婚姻,我們家庭之主是主耶穌基督,從來不是那惡者呢!為何要擔憂咒詛之事?好好為自己和配偶禱告才是最重要的。」

小美仍然大惑不解,問:「那為何舊約聖經會有關於家族咒詛的論述呢?像出埃及記20:5中記載「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教導呢?

牧師說:「舊約聖經的確有幾處記載過人得罪神,其後果會延至後代(民14:18,申5:9),但這並不是聖經唯一及全然的教導呢?另一方面,聖經也有明確的教導要人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不需承擔祖先的罪責(結18:20,耶31:29-30)。」

小美說:「牧師,請問聖經新約在這方面又有何教導?」

牧師說:「新約聖經並無論及家族性咒詛的事。聖經中最強調的施福及咒詛者是神,而非人或魔鬼。主耶穌基督藉十架的救恩已完全的擊敗魔鬼之權勢。人在信主的一刻已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愛子的國度,受了聖靈的印記,為神所擁有(西1:13,弗1:13)。我們是神的兒女,皆有神的保護,有聖靈的內住。因此使徒約翰宣告──凡從神生的,那惡者無法加害他(約壹5:18)。主耶穌基督既代替人承受了律法的咒詛,使信徒在祂裡面承受了亞伯拉罕之福(加3:9),信心順服神就必蒙福,而非透過特定的禱告方式,如什麼深度釋放禱告等。倘若你有拜過偶像,就向神認罪悔改,神必赦免。因此,信徒不需要怕咒詛,倒要還以祝福。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滿有屬天的平安,不需要再擔心咒詛之事。小美,你要認識聖經,就不會受到這些非絶對的教導影響你的信心。1

「小美,」牧師說:「你還記得主耶穌醫治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嗎?」主耶穌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1-41)』明顯地,主耶穌否定猶太人事事『代代相傳的咒詛』的觀念吧!」

小美放下困惑,滿有信心的說:「牧師,我明白了!既然聖經也有明確教導人只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我就不需要擔心承擔祖先的罪責,終日惶惶。一些教導,如信徒要為祖先遺傳在家族之中的邪靈及家族咒詛尋求釋放禱告服侍等,也不都是全然聖經的教導。感恩!原來沒有什麼可以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牧師說:「小美,你說得很對!你叫未婚夫小強來,一同唱詩歌【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好嗎?」

小美:「好啊!我們也會選這首作婚禮詩歌吧!」


1 廖炳堂:〈從神學角度評析柯瑞福的內在醫治觀〉,《建道學刊》3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