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聽到兄姊們對於傳福音的方式有著不同的看法。有一位兄姊認為傳福音一定是透過不同的佈道工具(例如:三福、四律等)講出來,而另一位兄姊即認為傳福音是不需要講出來,只要透過我們的好行為做出來,便能讓未信者相信耶穌。弟兄姊妹,不知道你認為福音到底是講出來,還是做出來呢?不論你是支持哪一種觀點,今天筆者想透過聖經和大家一起去探討我們應該是「講福音」,還是「做福音」。
聖經中的使徒行傳讓我們看見初期教會是怎樣的去傳福音,當我們細心閱讀使徒行傳時,不難發現使徒行傳有一個十分明顯的模式,那就是在每一次的神蹟之後,必定會有講道緊隨其後。例如:當門徒被聖靈充滿後,他們能說別國的話(2:2-4),之後彼得便向一班海歸派猶太人講道,帶領三千人信主(2:14-42);保羅在路司得城醫治了一位瘸腿的病人後(14:7-10),巴拿巴和保羅便向眾人講道(14:14-18),使徒行傳的神蹟總是有講道伴隨著。為甚麼使徒行傳中的神蹟總有講道伴隨著呢?神蹟理應是最簡單直接讓人認識和相信耶穌是主的方法,不過聖經告訴我們當時的人並沒有單單因為神蹟而認識和相信耶穌,反而神蹟令到受眾產生了疑問。例如上文中的兩個例子,第二章講述門徒被聖靈充滿後說起別國的話,當時便有群眾譏諷他們是喝醉了新酒在胡言亂語,所以彼得馬上作出澄清,他們並不是喝醉了,是上主的靈充滿了他們,並且傳講耶穌的事跡(生、死和復活),即是福音;第十四章的保羅因為醫治了一位瘸腿的病人後,更被當地的人誤以為巴拿巴和保羅就是宙斯及希耳米(希臘的神祇),保羅和巴拿巴便馬上作出澄清他們都只是人,並且向當地人傳講以色列人的神。透過以上兩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初期教會傳福音是行神蹟與傳講並存,而且絕對可以說是相輔相成!對於現今的信徒來說,我們不會在每一次傳福音時都會行神蹟,不過我們的生命見證卻是非常重要!當我們相信主耶穌後,我們的生命有沒有被主的道更新而變化呢?我們的生命是否越發的像我們的主耶穌呢?筆者深信當我們身邊的親友看見主耶穌在我們生命上的作為時,他們便會對我們的信仰產生興趣,並且會更加樂意聆聽和相信上主的福音!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筆者認為講福音和做福音兩者間是沒有衝突,相反兩者更是相輔相成,生命見證與傳講福音根本就是我們的兩條腿,我們需要兩條腿同時向前行的!各位,讓我們一起為神國的福音努力傳講和作美好的見證!大家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