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信心與行為,是否有衝突?人能夠靠著好行為或者善行得救?甚至稱義?人聽福音信了主之後,是否就能回復未信之前,生活行為沒有分別的生活呢?馬丁路德在他的著作《基督徒的自由》1書中有兩段名句:
「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轄。
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受一切人管轄。 」
從以上兩段名句,我們可以得知路德是如何看自由及行為,前一句好像與後一句前後矛盾,就如耶穌道成肉身為人,祂本是自由不受任何的管轄,但祂因愛世人,成為一個有限制的人,為眾人成為僕人,完成救恩。正如(腓立比書二章7-8節)所言:「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因信稱義
我們常常有一種誤解,我們應該要做一些好行為,作些好人好事、善行,來使我們能夠成為一個義人,得到上帝的祝福,從來沒有不勞而獲吧!路德強調人靠著行為是不可能稱義的,全部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並且是因著信耶穌基督而來的,就如以弗所書二章8-9節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路德認為行善並不能使我們成聖,甚至當人未信的時候所行的不算什麼,更嚴重的是惡、是罪,因為給人錯覺,以為靠著行為可以稱義。
「一個人若不先成為信徒,成一個基督徒,他一切所行的就
全不算得什麼,就只是惡的,可咒詛的罪。」(P.24)
只有信靠耶穌基督,成為真正的基督徒,他所作的才是善行,能成為一棵好樹,才能結出好的果子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 7:17-18)所以人必需要因信靠耶穌基督才能稱義。這令我聯想到教會的兒童及青少團契中的團友,大部份都是「信二代」,不論他們喜不喜歡,他們每個星期也會跟隨父母回到教會參加崇拜,我擔心當中有部份是否真正信主呢?團契導師亦會提醒他們,不是因為父母是基督徒,或參加教會聚會多年,認識了多篇聖經,又或已經參與很多的事奉也好,如果不是真心信靠耶穌,真誠悔改,將自己的生命交給祂,讓祂成為自己的救主的,都不可能得救。
(因篇幅所限,下期再續)
1《基督徒的自由》,馬丁˙路德著,道聲出版社,2005年03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