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恩典

奧古斯丁的「原罪」理論源自《創世記》中始祖墮落的敘事。他提出,神賜予亞當和夏娃一種中立的自由意志,使其有自由選擇作惡或行善。然而,偷食禁果的行為成為人類歷史的關鍵轉折點,不僅僅是道德上違規,也引發了存有層面的割裂。1 在《上帝之城》中,奧古斯丁指出,亞當原本擁有完全不犯罪的能力,但他濫用了神賜予的自由意志而選擇違背命令,終招來死亡懲罰。不止亞當與夏娃本人承擔結果,他們的子孫亦被罪與死亡羈絆,這正是奧古斯丁所討論的「原初罪」。2

始祖的墮落使人類的自由意志受到玷污,從原本能夠選擇行善或作惡的中性立場,淪為一種難以擺脫罪惡的局限式意志,即人生下來就傾向作惡。保羅在《羅馬書》7章18節中揭示人性內在煎熬:「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這清楚反映人在原罪掌控下心靈的矛盾與苦痛。奧古斯丁在《懺悔錄》提到自己「搖梨事件」時更直接承認,有時人性作惡並非出於目標的追尋,而純粹沉迷罪惡本身:「我愛上墮落,縱非渴求惡果卻沉溺于罪性。」始祖犯罪造成的自我意志偏差,讓後代陷入罪性循環,不容易跳脫,也難以純粹自主地行善。3 亞當的罪被認為是通過性行為傳遞給後代的,不過這種解釋後來逐漸從“直接傳遞”轉變為更“間接”的理解。這種理解深化了人類與亞當過錯之間的牽連。

罪責的懲罰和上帝的恩典,可以說是奧古斯丁神學的核心觀點。他認為死亡、道德缺陷以及身體的脆弱,都是原罪所帶來的結果,因為始祖的墮落,人類注定背負這樣的後果,似乎一出生就陷入了一個無法擺脫的困境。在他看來,原罪不只把人綑綁在天生的弱點和外在環境的影響上,還成為認知真理的障礙,同時對於生命倫理和存在意義的探尋也帶來挑戰。這樣的理解進一步表明,上帝為何容許嬰兒經歷生病甚至死亡,很大程度上關乎原罪的影響。4

奧古斯丁從神學的角度再次強調了罪得赦免的重要性。他指出,人類無法僅憑自己的力量擺脫與生俱來的原罪以及由此帶來的沉重枷鎖,而唯有依靠上帝的介入,才能真正實現全面的救贖。他的觀點也啟示了處於宗教思考和知識探索的人們,如何透過這樣的方式逐步理解生命中的終極目標。

聖經中的「罪性」概念在現今注重自力救贖的文化中常遭質疑。然而,了解罪性對已承認罪過並接受耶穌救贖的信徒仍然重要,因為能幫助他們認識自身內心的軟弱及對恩典的依賴。現代社會提倡「個人負責」,使人難以接受原罪的影響,甚至感到不適,但基督教強調人的努力無法帶來救恩,「唯獨恩典」才是核心。在深入理解信仰過程中,多數基督徒逐漸發現自己的不完美和罪性,並意識到追求信仰即與罪性的交戰。這場靈性的歷程不僅反映個人生命的成熟,也見證恩典在群體生活中的改變──因主的救贖,基督徒持續在光中得醫治並靈命成長。

每位基督徒都在不同程度上面對罪性的挑戰。教會作為信仰群體,應以愛與接納陪伴每位弟兄姊妹,幫助他們在恩典中成長。唯有藉著上帝的光照與醫治,我們才能持續走向聖潔的生命目標。當我們自覺站在道德高地時,或許應該停下來開始反思: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並非完美,全都是在罪性中掙扎的罪人。那種罪性如影隨形,常常使我們陷入失敗與痛苦,甚至使我們身心交瘁、難以支持。在每個軟弱的時刻,我們更加體會到,人無法單憑自己的力量走完全程。唯有依靠上帝無限的恩典,以及弟兄姊妹不斷的關愛、支持與憐憫,我們才能彼此扶持,一路帶著信心與盼望,完成我們的生命使命和天路歷程。


1 參吳國安著:《什麼是歷史神學:從歷史視角理解早期基督教思想的塑造》(台北:校園2024),頁122。

2 參奧古斯丁著、王曉朝譯:《上帝之城》(香港:道風書社,2003),第十三章,章三。

3 參奧古斯丁(S,Aureli Augustini)著,周士良譯:《懺悔錄》(台北:台灣商務,1998),頁030。

4 Refer,Jesse Couenhoven. “St. Augustine’s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Villanova University , 2005, p.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