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由!

少年時代,看三毛小說《撒哈拉的沙漠》,裡面提及當地人豢養的一個黑人奴隸,某天,三毛用手勢比劃著與那奴隸「談天」(因彼此言語不通),奴隸告訴三毛:「我的身體雖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他用手指指自己的心,然後張開手作了一個飛翔的樣式,三毛就懂了――我卻糊塗了!奴隸有甚麼「自由」可言呢?「自由」不是不受任何限制,隨心所欲才叫自由嗎?

這迷思一直要到多年後看到一篇評論某齣電影的文章,才開悟了一點。

那文章的開頭,先論及何謂自由:在「政治上」與「社會學」的意義上,自由與處境有關。自由的總路線就是改變處境!處境若不改變,人就無法自由。然而作者說:這命題如果成立,就等於是對自由的徹底否定!因為處境就如一根繩子,人永遠被處境捆綁了。

電影中的主角,1950年代的美國黑人華倫,儘管快被貧困逼瘋了,儘管每天起來要和兩層樓的鄰居搶衛生間,儘管這貧困明顯可以直接歸因於社會性的歧視,但某一天,一張一萬美元的保險支票寄到這個家庭,父親的死亡換來了改變命運的契機,然而錢是母親的,華倫窩了半生的夢想與雄心,都被母親這張支票激發出來了。

華倫計劃要開酒吧,被他虔誠信主的母親否決了。她說:「我的錢絶不能拿去,讓人們夜不歸家。」華倫絶望地說:「錢是我們免於詛咒的希望。」母親對兒子說:「生命的目的不是自由嗎?甚麼時候變成了錢?」華倫最終和母親翻了臉,顯露他是一個被處境所定義的,不自由的人。原來,處境的可怕,不在於它不公平,在於我們竟然被它所定義。

華倫的妹妹,則在另一個意義上被時代所定義。她追隨當時非洲文化尋根的潮流,抨擊家人是美國文化同化主義的奴隸。妹妹聲稱上帝是白人硬塞給黑人的,非洲本土故鄉文化才是最優秀的。她也和母親吵翻了。母親說:「有我在的一天,這個家就不容許褻瀆上帝的話語!」

最終母親把錢在白人社區買了一幢屋子。這在1950年代種族歧視的美國,是不可想像的。白人鄰居們來談判,願意把房子買回去。投資被騙的華倫,決定哄抬價格,希望大撈一筆,重得翻身的機會。母親冷冷地說:「我們家族四代為奴,卻從來沒有窮到如此地步。」

作者最後結論:這位母親是一位尊貴而自由的黑婦人!奴隸是不能爭取到自由的,唯有自由的人才能得到自由;唯有靈魂深處有著自由,街頭上抗爭的自由才不是危險品。(註1)

人最大的捆綁,不是貧窮、卑微、災殃、困苦,而是我們的心害怕、不甘、比較、急於擺脫這些處境。我們投降了、甘心俯伏在這些面前受其要脅、控制,就是聖經上所說的:我們成了罪的奴僕。主耶穌的時代,有錢人蓄養著不少奴隸,主耶穌沒有揭竿起義,與羅馬政權抗爭去釋放奴隸,祂呼喚我們作更大的事,就是對抗自己心裏的罪,這才是世上一切問題的核心和根源!祂呼喚我們要潔淨心思、意念、行為、言語,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效法基督的心腸,每天作新人!是的,主耶穌沒有為革除奴隸制度號召起義,但初代教會中的許多奴隸主,卻因歸信了基督,自發地釋放了他們的奴隸,那才真是不流血的革命!――革別人的命總是較容易的,唯有自己的靈魂深處真正被主基督改變更新,那才是真革命――革除老我、叫世上少了一個罪人,多了一個新人!主耶穌指示的,是最徹底的釋放。

當基督信仰最終成了羅馬人的國家信仰,聖經中所教導的道德標準,最終成了人們心中善惡的標準,結果是神的真道直接而有力的影響了羅馬帝國的法制。羅馬帝國的法律一直以來都不重視個人生命的價值(從其頻繁的「鬥獸場」、「賽車場」活動可見一斑),基督信仰卻將個人生命價值的重要性注入羅馬的法制中――女人的地位提高、納妾的惡習受遏止、奴隸制雖然沒有立刻被廢除,但因為基督徒為愛心的原故釋放奴隸及買贖奴隸,使奴隸制度瓦解。亦因為基督徒極力的反對,人不再像野獸一樣互相纏鬥,殘酷的賽車也受到禁止。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唯有人心被聖靈光照、洗滌、改變,世間才能真的有光、有愛、有盼望。三毛所遇見的那奴隸,處境雖然卑賤,身體也不得自由,但他心靈是潔淨不受鎖困的,那才真是無比貴重!我親愛的朋友,你呢?你的心、你的靈,是自由的嗎?



註1:文章中的電影論述,取材自《天堂沉默半小時――電影中的信仰尋思》王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