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上帝給我們的使命

最近筆者與幾位同工報讀一個「建立健康的教會藍圖」的課程,導師在課堂上要求我們認真去思考三個問題:甚麼是教會的使命?教會存在目的又是甚麼?上帝給我們甚麼使命?

今天,我們不會到醫務所去選購食物,也不會到加油站購買衣服,更不會到快餐店去理髮!為甚麼不會這樣做呢?因為每一間商店、每一個機構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和目的,那麼今天教會的使命又是甚麼呢?教會不是一間醫院,專門提供醫療服務的地方;教會亦不是一間大學,高舉學術研究的地方;教會也不是一間百貨公司,提供各類符合顧客需要的產品!

弟兄姊妹,究竟教會的存在意義是甚麼呢?

教會若缺少了「傳講福音」、「實踐真理」和「建立門徒」這幾個核心部分,就很可能變成一個社區會堂,各人陶醉於聯誼活動之中,不但未能實踐主給我們的大使命,更可能像昔日的老底嘉教會一樣,成為一班不冷不熱的基督徒!

弟兄姊妹,你知道上帝給我們的使命是甚麼嗎?

上帝並沒有要求所有信徒都要作全職傳道人,卻給我們不同的恩賜和才幹,在職場上、在學校及社區裡面,為主作美好的見證,以我們的生命來榮耀主!

在馬太福音28:19-20節記載到,耶穌在升天前所頒布的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這兩節關於大使命的經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從昔日到今天,教會的使命都是要廣傳福音,讓人得著救恩,裝備及建立信徒成為主的門徒!

當我們了解到教會的使命,對每一位信徒而言,「傳揚福音」實在是責無旁貸!但今天我們卻將這個重要的責任外判給其他人,不少弟兄姊妹往往用以下原因去回應:

  • 我不懂得怎樣傳福音!
  • 我不懂福音的內容!
  • 我沒有信心,很害怕去傳福音!
  • 我沒有傳福音的恩賜!

弟兄姊妹,傳福音並不是三福隊長或傳道人的專利,不論你信主有多少年日,我們都需要學習佈道,並願意去實踐佈道。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 9: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羅 1:16)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保羅提醒我們不要以福音為恥,傳福音乃是上帝給我們的責任!
弟兄姊妹,我們都是一班蒙恩的罪人,昔日在罪海裡面打滾,是主的救贖恩情,藉著祂在十架上的捨身救贖,讓我們可以因信,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上帝不單扭轉我們的生命,更賜我們永生的盼望,將來可以歡喜快樂地迎接主榮耀的再來!

我們的生命經歷是獨特的,可以與未信者分享自己的得救見證,要知道我們的「一言一行」遠比我們「所講的內容」更為重要。求主幫助我們,重拾起初的信心和愛心,立志作一個「言行一致」的基督徒,一同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完成

上帝給我們的託付,成為一個熱心佈道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