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捆綁

自本月21號台灣地鐵發生殺人事件發生後,知道後感到很震驚及恐怖,為什麼一個大好青年會作這些惡事? 從新聞中知道行兇的青年,早在小學五、六年級時就有殺人的欲望,之後覺得活着很沒意義、很累,想要自殺,但他又沒勇氣自我了斷,遂在2013年寒假時擬定自殺計劃。在他回答警察的審問下,他一點悔意也沒有,而且還說,若他的父母在場,他也會殺死他們。心裡感到難過又心寒,他自小學五、六年級就已有殺人的欲望。聖經這樣形容人與罪的關係,「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當人犯罪時,會讓神的名受影響。 如這位青年的父親知道兒子犯下大錯時,他不知所措,他只想為兒子所犯的錯向民眾及死者家屬道歉。但這群失去親人的家屬又怎能接受呢! 他們表示不會接受這位父親的道歉,還指責他教子無方。這父親受盡各方的指責,他無臉面對民眾,也不知道如何應對。

想到創造人類的耶和華神,見到祂所造的人類,一步一步的偏離自己起初創造時的形象(神在六日創造後,看著一切是甚好的),一定心痛萬分。罪不單讓神的名受虧損,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這位青年,因一己的欲念--死,而犯罪,更因為自己怕死,卻讓更多人因他賠上寶貴的生命。罪真的可怕!既然罪的結局是死,那麼我們必須要知道什麼是罪。罪是殺人、貪心、說謊、嫉妒,詛咒;罪乃是偏離神的心意。求主幫助我們、憐憫我們,因每一天我們都會犯下大大小小的罪,做一些偏離神心意的事。聖經提醒我們,「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林前 5:6)弟兄姊妹,不要輕看罪,一點點的罪,將會摧毁你的生命。唯有人誠心的來到神面前,認自己的罪,我們的生命才可得著扭轉。「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1:9)神起初創造我們的生命,是要我們過一個美好的生命;讓我們不被罪惡捆綁,活出一個有意義、有目標,榮耀神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