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先前兩個初中團契的非正式情緒病測試結果,我們正在探討一個課題︰為甚麼我們內心累積了這麼多「難以抒發」的情緒?
單刀直入吧,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普遍並不接納一己的情緒。
文化上,華人社會普遍壓抑情感,傾向擔心「不符合所處社群與當下環境」的個人獨特情緒會影響社群的和諧,帶來(我們很怕的)尷尬與衝突。越怕尷尬的人,通常越不接納自己的感受。
大環境上,香港社會重視利益與計算,高於人的情感與價值;重視未來得失,高於活在當下;甚至有時傾向看重一個人的角色與功能,多於那個人本身。於是,連我們自身的情緒,也必須經過審查、計算,看看是為未來的自己帶來更多的好處還是壞處。越經常衡量代價,越是本著「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心態、擔心著「未來」,通常我們就越壓抑一己「現在/ 當下」的情緒。若我們要求一己情緒總要給出某種功能和用處,我們自然會看不起情緒本身的價值。
結果,在心理上,我們普遍覺得「情緒」是不好的,會對我們不利、威脅我們、危害我們;「情緒」是個「二五仔/ 反骨仔」,會出賣我們、阻礙我們。我們努力與「情緒」保持距離,她一出現就遠離她、否定她、壓抑她。1 「情緒」是我們的敵人,會「做我哋一鑊」,我們害怕她的出現、厭惡她帶給我們的波動。我們不接納情緒,我們討厭一己情緒。
不過,不接納一己情緒,是有後果和代價的。
首先,情緒是身而為人的天生特質,是人生必然經驗;同時,情緒是一種能量,一種爆炸性的能量。壓抑每天的情緒,其實等於把每天的爆炸性能量儲藏起來,在內心把炸藥堆在一起,越堆越多,結果會怎樣?結果必然是︰到了某一天,當我們內心的空間已經堆滿,儲存、壓抑不下新的情緒時,新情緒的爆發就牽動舊有情緒失控地爆發,結果脾氣徹底失控,「新仇舊恨一次算」,不由自主地向那個「剛好在我們身邊的不幸對象」傾倒「失控的情緒洪流」,讓對方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況下無故被我們失控的情緒轟炸、「炸死」,破壞當下一切的人與物、關係與事情。情緒不能永遠被壓抑,越延遲爆發,其影響越大、越失控、越「收唔到科」。
而且,上述所說的「害怕、厭惡、不接納、討厭」,本身就是情緒來的!於是,當我們有情緒(第一重情緒,primary emotions),而我們不接納她們、抗拒她們時,實際上我們是在為自己的心靈額外添加一重名叫「不接納、抗拒」的情緒(第二重情緒,secondary emotions)。我們甚至可以為這兩重情緒,添上第三、四、五重情緒,只需我們繼續討厭、抗拒第二、三、四重情緒……如是者,我們可以令自己繼續煩惱於「自己有情緒」,直到永遠。抗拒情緒的代價,是為「本身已經有相當多情緒(和難受)的自己」,添上更多的情緒(和難受),此舉猶如向著一間已經失火、烈火沖天的房屋,丟出更多的木材與燃料。這不是解決問題(救火),而是使問題惡化(助燃)。
帶來長遠的失控、破壞人與事、解決不了問題,這些都是「我們不接納自身情緒」的後果。
但是,上述後果還不是最嚴重。更嚴重的代價,是對自己的傷害。下回,我們會討論「壓抑情緒」會對我們自身帶來怎樣的傷害與自殘。
下回之前,少年人,如果你在某一刻「很叻咁意識到自己有情緒」,盼望你在那一刻,先擁抱一下自己,代自己心痛一下,而非即時否定自己、壓抑情緒。這是我對你們的一份渴望與冀盼。
我們下次再談。
1 容許筆者以「她」(而非「它」)去形容「情緒」,去強調情緒「身而為人就必然擁有」。
